管辖范围:负责拟定吕梁市规划区内各项市政工程的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道路、桥梁、隧涵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及占用挖掘的审批收费,负责市区公共管沟、管线的管理,受市局委托负责对损坏、侵占城市道路的行为进行查处,负责市区排水许可管理和排水设施使用收费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市区防汛安全和抢险救灾工作,参与拟定城市维护建设资金收支计划。
(1)超过10㎡的开挖面积(个人/单位)向市政工程服务中心提出办理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市政工程服务中心负责对相关资料的审核及相关核查工作,提交吕梁市审批局后,吕梁市审批局办理审批手续;
(2)未超过10㎡的非主干道开挖面积(个人/单位)向市政工程服务中心出办理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市政工程服务中心负责对相关资料的审核、相关核查工作及办理审批手续。
非居民排水户向吕梁市审批局提出办理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市政工程服务中心负责对相关资料的审核及相关核查工作,提交吕梁市审批局后,吕梁市审批局办理审批手续;
(2)排水户内部排水管网、专用检查井、雨污水排放口位置和口径的图纸及说明等材料;
(5)申请前一个月内具有计量认证资格排水监测机构进行排水水质、水量检测并出具报告;
(6)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排水户应该提供已安装的主要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有关资料。
应当及时发布道路维护路段及位置、维护时间及图片影像资料、实时跟进维护进程确保道路维护信息发布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