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受某部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围墙改造、消防系统建设及外墙修补加固和防水工程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本招标项目围墙改造、消防系统建设及外墙修补加固和防水工程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某部,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1工程特征:本项目为围墙改造、消防系统建设及外墙修补加固和防水工程,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6其他: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现行相关质量标准及验收规范标准,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非外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无港澳台背景。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采购活动。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核实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资质及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提供证书复印件)。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提供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之日前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提供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之日前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
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3年(2021年至 2023年期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有效审计报告,需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报表附注等。
近3年(2021年05月01日至 2024年05月01日期间),投标人有1个单项合同金额在50万元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50万(含)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业绩时间以工程竣工时间为准,项目经理姓名应在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报告中体现。)
投标人信誉良好,近 3 年(2021年05月01日至 2024年05月01日期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投标人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活动,没有受到军队及地方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处罚记录。提供“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截图,军队采购网()军采e信(“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及“供应商暂停名单”)查询截图,裁判文书网()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截图。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2发售方式:供应商可采用现场提交报名资料或线上提交报名资料任意一种方式参与项目投标报名。
5.2.1现场报名: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携带下述报名资料到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新风街261号蓝海华庭写字楼8楼),由我司工作人员审核报名资料。
5.2.2线上报名: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询价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代理机构邮箱:。
5.3.1《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供应商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中“下载中心”下载。
5.3.2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如非“多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5.3.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递交资料,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依据,凡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具体投标资格符合情况以评标委员会判定为准。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 9月24日 9 时30分,地点为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新风街279号蓝海华庭写字楼8楼,如有调整另行书面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