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宣贯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苏州和张家港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生产工作,深化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治理行动成效,坚持,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筑牢安全生产防线,提升全行业安全意识和避险逃生能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1.开展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宣贯和法规制度专题学习活动。一是部门和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紧紧围绕宣贯习关于安全生产特别是安全红线的重要论述,组织开展宣讲活动、发表评论文章或心得体会,督促企业以“安全生产大家谈”“班前会”“以案说法”等活动形式,交流学习体会,开展警示教育,持续树牢安全红线意识。二是要通过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安全公益广告,广泛张贴或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等形式,营造强大宣传声势,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三是要通过集中培训、专家讲解、座谈讨论等活动形式,组织宣贯学习新修订的《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2023年7月1日起施行),组织学习《消防设施通用规范》(2023年3月1日起实施)《建筑与市政施工现场安全卫生与职业健康通用规范》(2023年6月1日起实施)《建筑防火通用规范》(2023年6月1日起实施)等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安全生产月期间“苏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市安管系统”)将上线政策法规、标准规范库。
2.开展安全生产承诺践诺和应急演练活动。一是要督促施工企业组织全员观看全国“十大逃生演练科普视频”,积极参加全国“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网络知识竞赛和线上“逃生演练训练营”“自救福利大派送”等活动,扩大应急科普人群覆盖面。二是要组织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承诺践诺”活动,落实“五带头”(带头组织研究本企业承建项目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带头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带头开展施工消防和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检查、带头组织对工程项目承发包情况及分包单位履职情况的专项检查、带头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要求,切实提高企业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质量。三是要针对坍塌、高处坠落、火灾、触电、机械伤害、中毒等常见事故类型,组织施工现场开展检验性、示范性、研究性、全员性的应急预案演练活动,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和自救互救技能,总结演练经验,梳理存在问题,验证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应急准备的充分性、应急响应能力的适应性和应急人员的协同性,全面提升建筑施工安全防范和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水平。
3.开展施工安全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一是要围绕《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集中开展至少1次监管执法人员全覆盖安全专题培训,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二是落实《张家港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实施方案》工作要求,6月25日前完成对辖区内所有在建项目第1次全面排查,9月25日前完成第2次全面排查,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底数,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推动深入一线真查问题、查真问题,提高房建市政工程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三是要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熟练掌握房屋市政工程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制定企业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每季度至少带队开展1次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巩固提升行动阶段至少带队组织1次工程项目分包情况全面排查和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四是落实《全市在建房屋市政工程“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方案》工作要求,指导建筑施工企业重点从消除建筑施工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等方面,开展全员消防宣传培训和疏散演练。要广泛开展“动火作业风险我知道”宣传活动,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开展1次全员安全警示教育活动,观看学习《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动火作业)警示教育片》,深刻吸取近期国内违规动火引发的重特大事故教训,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及关键岗位人员落实岗位责任情况进行1次全面排查,向从业人员发放岗位风险告知卡和安全操作卡。五是推进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措施落实,要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总监运用“市安管系统”加强在建项目安全管理、规范建筑工地班前安全“晨会”、严格执行“安全日志”等现场管理措施落实落地,并加强检查指导与宣传推进。
4.开展“云观摩”交流和安全生产咨询宣讲竞赛活动。一是开展安全生产“云观摩”交流活动。要注重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运用“云观摩”工地交流方式集中线上展示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新技术应用、危大工程管控和智能建造、绿色建造、精益建造、装配式建造等内容,鼓励施工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和技术推广,提升自主创新和本质安全水平。在6月20日前推荐上报1个“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本地区优秀“云观摩”项目(申请表及申报条件见附件3)。二是参加安全生产专家宣讲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相关单位(或大型企业)要积极参加省住建厅等单位举办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公益巡讲”活动(课程、授课人等信息详见附件1)。要组织工程安监机构以及辖区内企业相关人员通过扫描二维码或打开网址链接(见附件1)方式提前报名,在线观看公益讲座,认真学习新修订的《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风险管控”等内容。三是参加安全生产竞赛活动。要组织施工企业积极参加“2023年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和“2023年江苏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竞赛”活动,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能力。四是收看“安全生产大讲堂”栏目。活动期间,要组织工程项目和施工企业利用“市安管系统”和省住建厅“建安码线上安全教育平台(登录方式详见附件2)”,收看“安全生产大讲堂”专题授课栏目。
1.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安全发展的重要意义,紧紧围绕活动主题,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提升人人抓安全、全员保安全的管理水平。要成立活动组织机构,统筹谋划、完善方案、明确分工,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经费到位,保障“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的顺利开展,切实将安全发展理念转化为抓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强大动力和实际行动。
2.提升活动效果。要把活动开展与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巩固提升行动、“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行动等统筹起来,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系列活动深入开展。要突出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起重机械等危大工程和高处作业、动火用电、有限空间等高风险作业环节,以“逐企业、逐项目、逐设备”标准,精准排查消除事故隐患,精准开展严格执法,严查违法违规行为,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要充分发挥媒体监督和社会监督作用,组织安全专家和媒体记者深入施工一线,结合“打非治违”“安全生产大检查”“明查暗访”等工作,曝光重大事故隐患第突出问题。
3.强化示范引领。要树选一批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推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创新组织事故危急演练等方面具有示范引领的标杆企业、项目进行表彰激励、观摩示范,相应通过政府门户网站、行业主流媒体、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开展集中宣传推广,并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报告中上报典型经验和先进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