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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潮镇平东西路一标段道路项目JSZC-320612-HSGL-T2024-0066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8-19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本项目位于平潮镇,南起芦港界河处现状老路,向北延伸256.775m,折向东与平东大道相接,全长447.297m,路面全宽10m,沿线主要为农田、企业接入口、居民等。排水工程中主要设置雨水管道,收集道路及周边地块的雨水,就近排入河道中。交通标志标线的设计主要内容主要包括:标志标线平面布置、标线的设计、标志版面及结构设计等。(详细内容见本磋商文件第四章及清单和图纸)
4.企业资质证书(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与安全生产许可证);
5.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B证。)
6.拟派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与企业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企业为拟派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至少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或依法免除的证明及和投标企业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
8.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磋商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1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2.(1)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监狱企业证明函(如符合监狱企业的需提供);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需提供)。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1)供应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需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是投标申请人本单位在册人员,且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