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国家高速公路银百线安康至岚皋(陕渝界)高速公路岚皋至陕渝界段房建工程施工已由陕西省发改委以陕发改基础〔2018〕325号批准建设, 施工图设计已由陕西省交通运输厅以《关于安康至岚皋(陕渝界)高速公路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陕交函〔2019〕1158号)批准, 项目业主为陕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和财政,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陕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2 工程规模:本项目路线起于安康市汉滨区月河河口北岸,与十(堰)天(水)高速公路衔接,止于陕渝界大巴山隧道内的两省交界处,与在建的重庆市开县至城口高速公路相接,路线公里。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其中岚皋至陕渝界段(K48+400~K89+574.219)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5.5米。其他技术指标按照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规定执行。 ;
安康至岚皋(陕渝界)高速公路岚皋至陕渝界段房建工程施工AL-F04标段
招标范围为本项目岚皋至陕渝界段(K48+400.62~K89+ 574.219)范围内房建工程施工,主要包括:岚皋服务区、岚皋南收费站、滔河收费站、大巴山养护工区、隧道救援点及隧道变电所、消防泵房,以及新增岚皋南收费站所增加的公路工程。
2.5 其他:本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岚皋至陕渝界段(K48+400.62~K89+574.219)范围内房建工程及新增岚皋南收费站所增加的公路工程施工,共划分为1个标段(AL-F04),采用“资格后审、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的方式按标段进行招标。计划2024年8月进场开工,计划工期12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实际开工时间、工期以发包人要求为准。 。
3.1 安康至岚皋(陕渝界)高速公路岚皋至陕渝界段房建工程施工AL-F04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一、投标人独立投标的,须满足以下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4.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5.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6.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有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 A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省级或以上建设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 A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二、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1.承担房建工程施工专业分工的联合体成员,须满足以下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4)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5)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有省级或以上建设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 A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2.承担公路工程施工专业分工的联合体成员,须满足以下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4)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有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 A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资 质、 近五年以来:1.至少完成过1个建筑面积不小于10000㎡(含)房建工程施工合同段。2.至少完成过1个水平投影面积不小于2500㎡(含)的钢结构工程施工合同段。3.至少完成过1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路面工程施工合同段。业绩,并在人员 、设备、资金 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施工能力。 说明:1、近5年是指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竣工验收备案网页截图显示时间为准或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网页截图显示交工时间为准)。2、按照联合体各成员相应业绩之和确定联合体具有的业绩. 投标人须满足的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关键内容公示。 独立投标的投标人及联合体中承担公路工程施工专业分工的联合体成员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独立投标的投标人及联合体中承担房建工程施工专业分工的联合体成员应进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数据库,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其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 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成员最多2家(含2家)单位,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承担房建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专业分工的单位。符合多个类别专业分工相应的资质、业绩要求的联合体成员可以根据所具备的资格条件,承担相对应多个类别的工程内容,但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界面划分。3.2.2 同一专业分工由不同联合体成员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及信用等级,按照各单位相应业绩之和确定联合体具有的业绩。3.2.3 联合体各方以及与其具有关联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投标。3.2.4 联合体各方应按规定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个标段 投标,被 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个标段 。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补充说明:同一单位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包括联合体中各单位),不能同时获得施工标段及对应施工监理标段的中标资格(具有监理与被监理关系)。如若出现,将优先保留其施工标段的中标资格,取消其施工监理标段的中标资格。。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投标保证金金额:每名投标人80万元;投标保证金形式:现金或银行保函;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07月22日 00时00分 至2024年07月29日 12时00分(纸质标书发售期内每日/时至/时休息),在/持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及网上投标确认单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组/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组/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组/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 图纸每套售价: 0元, 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0元, 售后不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22日00时00分至2024年7月29日12时00分,使用CA数字证书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投标确认,并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以电汇形式从投标人单位对公账户一次性提交至招标人指定账户,转账时应注明“安岚房建工程施工”内容。投标人在缴纳购买招标文件费用后,将“招标文件购买信息登记表”、网上投标确认单、“联合体购买招标文件授权书”扫描件(如有)、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电汇回单(其中所显示账户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扫描件(扫描件均需盖投标人单位章)发送至电子邮箱:。若招标人发现上述材料中的账户名称、单位名称等基础信息不一致的,招标人将予以拒绝,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按原路径退还投标人。招标人确认登记及缴费信息后,投标人可于2024年7月29日12时00分前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等相关文件或由招标人发送至投标人“招标文件购买信息登记表”中登记填写的电子邮箱。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单位递交上述资料。 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缴纳账户: 户 名:陕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安岚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 开户银行:长安银行安康香溪路支行 账 号:545 联 系 人:边先生 赵先生 电 线.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8月16日 15时00分,投标人应于2024年08月16日 15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陆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 投标文件应为使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编标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8月16日15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陆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在开标时对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开标地点为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09开标室。投标人应于2024年8月16日13时00分至15时00分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9开标室。
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陕西采购与招标公共服务平台、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和陕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 上发布。
同时,招标人将自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对招标文件关键内容进行公示。
7.1 招投标人须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企业诚信管理系统()中登记企业信息,然后登陆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查看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及其他文件。
7.3 投标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投标前期事项的办理,因投标人原因未能按时完成相关工作办理导致无法投标,投标人自行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