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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构简介
发布时间:2024-10-24 17:35:11 浏览:[ ]次

  岳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是主管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一)依法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订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测绘等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及相关规定,依法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依照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统计标准,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指导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制定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测绘、信息、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等制度。建立健全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政策规定。拟订全市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依照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和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开展城市发展战略研究、国土空间规划研究和全域自然资源管控研究;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负责市本级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管理;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自然和谐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工作和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七)负责制定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计划和近期建设规划,制定土地利用及储备供应、矿产资源保护利用、基础测绘、新增建设用地等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城市发展年度建设计划及实施工作。

  (八)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系统修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执行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并提出市级重大备选项目。

  (九)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和生态保护,做好耕地质量保护有关工作。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耕地占补平衡管理,落实占用耕地补偿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十)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市地质工作。编制全市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市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组织开展地质调查评价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二)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管理。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釆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三)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和计划。组织制定技术规程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十四)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审核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测绘市场秩序。负责地图管理、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工作。负责测量标志保护。承担地理空间数据的汇集整合、提供使用和共享工作。负责全市航天航空遥感影像数据的统一获取。

  (十五)根据授权,对市以下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及法规规章执行情况进行督察。依法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领域违法案件。负责涉及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事项的信访处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

  (十八)职能转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落实中央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强化顶层设计,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查督办;承担安全保密、新闻宣传、机关财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信息收报、宣传报道等工作;牵头组织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承担信访、政务公开、综治维稳等工作。

  法规科:承担有关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草案起草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负责组织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违法案件会审会议;负责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承担行政复议、听证工作;归口管理行政应诉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指导监督行政执法工作。

  综合调研科:负责拟定自然资源和规划技术规程规范、业务流程;负责组织编制自然资源和规划中长期及年度工作计划;负责重要报告和文稿起草;开展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重大问题调查研究与形势分析,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课题及创新能力建设;承担科技成果的管理与应用;协调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综合改革有关工作;承担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工作;承担综合统计和专业统计归口管理。

  国土空间规划一科:负责组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战略发展研究;负责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工作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牵头“多规合一” 的协调工作;负责城市重大功能区和重要片区的战略规划、概念规划等规划编制项目的相关工作;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负责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事务;负责城乡规划一体化工作;负责组织、检查、考核村庄规划编制;指导县市产业园区的规划编制。

  国土空间规划二科:组织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论证、修改、动态维护、评估和预警等工作;负责组织详细规划层面专项规划的编制落实和协调工作;负责财政投入重要地段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相关工作;负责城市规划更新、控制性详细规划层面以下城市设计的相关工作;负责全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数据成果管理工作;负责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的资质认证审查和管理工作。

  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科:贯彻执行国家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全市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定期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专项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开展全市水、森林、草地、湿地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承担市级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

  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科: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办法;承担指导监督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指导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建设与应用,推动建立不动产信息公开查询系统。

  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科: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政策和统计制度;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负责撰写国有自然资源报告;统筹实施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管理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承担市本级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的评估和方案实施;负责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核发建 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负责市本级土地转让、改变土地利用条件审查和管理;协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本级国有资产处置,负责企业改制土地资产处置。

  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的监督实施;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指导开展自然资源供应和储备计划编制;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负责土地市场信用体系;负责闲置土地的认定工作;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组织、指导基准地价更新;负责拟定、实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开展评价考核;指导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组织实施国家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组织拟订耕地、林地、草地、湿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征收、征用政策;统筹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承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承担审查、核发用地预审权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和选址意见书(市政类除外);承担报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审批的各类土地用途转用、征收、征用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土地使用权收回相关工作;负责土地征收管理,指导开展征地拆迁工作。

  建筑工程管理科:负责市本级建设项目(市政类除外)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核实及审查;负责核发建设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政类除外)、临时建设规划许可;承办县市区自然资源部门依法上报审批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负责建设工程规划审批档案的形成和移交;负责建设项目(市政类除外)的批后监管工作;负责组织用地核验核查和规划条件核实工作。

  市政工程管理科:牵头会同相关部门编制城市道路、管网规划;负责市政工程及其相关的各类建(构)筑物的规划方案审核,核发市政工程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指导市政类建设项目的批后监管工作;组织对全市地下空间开发的规划管理;牵头市政类重点工程规划工作的协调、督办。

  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贯彻执行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政策,拟订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指导督查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城市修补等工作;承担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指导县市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

  耕地保护监督科:贯彻执行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承担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负责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

  地质灾害防治科:负责管理全市地质管理工作,负责地质勘查区块的编制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监督管理市级地质勘查项目实施,协助管理省级和县市级财政投入地质勘查项目;指导商业性地质勘查技术工作;组织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编制、年度防治方案;组织协调地质灾害调查评价;承担地质灾害的预防、预报,监督地质灾害治理工作,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釆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

  矿产资源管理科:执行矿业权管理政策,负责市级矿业权的出让及审批登记;统计分析并指导全市矿业权审批登记,调处重大权属纠纷;承担保护性开釆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釆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拟定矿产资源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承担矿产资源储量备案、登记、统计和信息发布及压覆矿产资源的管理、矿产储备工作;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管理,建立矿产资源安全监测预警体系;监督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和利用,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组织指导全市绿色矿山建设;负责全市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及管理。

  测绘和地理信息管理科:负责拟订市级基础测绘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拟订全市测绘行业管理政策;组织实施市区基础测绘、重大测绘项目;负责市级地图审核、地图管理;监督管理民用测绘航空摄影与卫星遥感。监督管理测绘成果质量、测绘活动,负责测量标志保护和测绘资质初审工作。

  负责拟订全市地理信息行业管理政策;监督管理涉密测绘地理信息成果的运用,提供地理信息应急保障,指导监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负责全市航空航天遥感影像数据统一获取、提供。负责全市地理空间数据的汇集、共享工作;组织自然资源和规划数据集中统一管理;牵头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有关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建立城市空间三维模型工作。

  自然资源督察办公室(加挂市城乡规划禁违拆违治违工作办公室):落实自然资源督察政策和制度,拟定工作规则并组织实施;指导和协调重大及跨县市区的督察工作;承担对县市区政府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和有关专项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市禁违拆违治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事务。

  行政审批科:负责牵头协调本部门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承担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统一受理、转办、督办及送达;负责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办理资料归档、审批结果印制和信息统计工作;负责政务服务效能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管理等工作;参与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市政务中心本部门窗口日常管理等工作。

  财务与资金运用科:承担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规费征管和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工作;拟定有关财务、资产管理的规定;负责部门预决算编制、政府釆购、国库集中支付、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基本建设及重大专项投资、重大装备;承担财政和社会资金的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拟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的政策措施,参与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人事科: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队伍建设、人事管理、劳动工资、干部教育、人才管理等工作。

  领导局全面工作,主持局党组工作。负责市委市政府在局设立的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负责局机关日常管理、机关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含扫黑除恶常态化斗争)、节能减排、省市实事工程、检查督促局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议决议的落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文明创建、新闻宣传与网络舆情、信访维稳、真抓实干督查激励考核工作。负责综合调研、科技发展、深化改革、政策研究等工作。负责人事编制劳资、绩效考核、统一战线、民族宗教等工作。负责机关党建、机关纪检、主题教育、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工会、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关心下一代、老科协、联点帮扶、“双联”等工作。协助局长协调市委、市政府部署的相关中心工作;协助局长协调重点工作推进;协助落实局党组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对接市纪委监委驻局纪检监察组。

  分管办公室、综合调研科、人事科、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工会、妇委会、团委。

  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程建设领域改革、政务服务与政务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负责自然资源确权登记、问题楼盘化解等工作。负责地理信息管理、国土测绘管理、测绘技术支撑等工作。负责矿业权管理、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及安全生产、地质灾害安全防治、防汛抗旱、地质勘查管理、地质环境监测、非煤矿山“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生态环保督察、林(河)长制、生态环境治理及洞庭清波专项行动等工作。牵头负责生态文明建设、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建设工作。

  分管行政审批科、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科、测绘和地理信息管理科、矿产资源管理科、地质灾害防治科、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主持局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负责联系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联系市测绘院有限公司。

  负责耕地保护监督和“田长制”、政策法规、自然资源督察、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行政执法、禁违拆违治违、月清“三地两矿”、网络信息化建设管理等工作。

  分管法规科、自然资源督察办公室、耕地保护监督科、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科、田长制工作科、行政执法支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事务中心。

  负责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土地储备、征地拆迁、政府债务化解、财源建设和争资争项、财务与资金运用、商务贸易等工作。负责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五好园区”建设、重点项目要素保障等工作,全力服务稳增长。协助局长负责土地收回及供应等具体工作。

  分管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科(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财务与资金运用科、市土地储备中心。

  负责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管理、技术审查、乡村振兴等工作。负责建筑工程管理、市政工程管理、城市棚户(旧城)区改造规划审查、规划条件核实及规费收缴工作。参与市交通综合整治和市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协调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与保障性住房和安置房建设等民生实事项目等工作。

  分管国土空间规划一科、国土空间规划二科、乡村振兴科、工程管理科。负责联系市国土空间规划学会。负责联系市规划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岳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岳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执法支队,岳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事务中心,岳阳市土地储备中心。

  领导局全面工作,主持局党组工作。负责市委市政府在局设立的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2009.07--2009.12 岳阳市城管局副处级干部、市城市客运管理处党委书记、主任

  负责局机关日常管理、机关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含扫黑除恶常态化斗争)、节能减排、省市实事工程、检查督促局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议决议的落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文明创建、新闻宣传与网络舆情、信访维稳、真抓实干督查激励考核工作。负责综合调研、科技发展、深化改革、政策研究等工作。负责人事编制劳资、绩效考核、统一战线、民族宗教等工作。负责机关党建、机关纪检、主题教育、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工会、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关心下一代、老科协、联点帮扶、“双联”等工作。协助局长协调市委、市政府部署的相关中心工作;协助局长协调重点工作推进;协助落实局党组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对接市纪委监委驻局纪检监察组。

  分管办公室、综合调研科、人事科、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工会、妇委会、团委。

  2010.04--2012.04 湖南理工学院党委办副主任、院长办副主任

  2019.02--2021.11 岳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总规划师

  2022.06--至今 岳阳市纪委监委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岳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

  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程建设领域改革、政务服务与政务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负责自然资源确权登记、问题楼盘化解等工作。负责地理信息管理、国土测绘管理、测绘技术支撑等工作。负责矿业权管理、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及安全生产、地质灾害安全防治、防汛抗旱、地质勘查管理、地质环境监测、非煤矿山“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生态环保督察、林(河)长制、生态环境治理及洞庭清波专项行动等工作。牵头负责生态文明建设、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建设工作。

  分管行政审批科、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科、测绘和地理信息管理科、矿产资源管理科、地质灾害防治科、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主持局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负责联系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联系市测绘院有限公司。

  2015.08--2023.02 岳阳三荷机场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7.03-2018.12挂职岳阳经开区工委委员)

  负责耕地保护监督和“田长制”、政策法规、自然资源督察、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行政执法、禁违拆违治违、月清“三地两矿”、网络信息化建设管理等工作。

  分管法规科、自然资源督察办公室、耕地保护监督科、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科、田长制工作科、行政执法支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事务中心。

  2015.10—2021.10 岳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市人制委副主任委员

  负责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土地储备、征地拆迁、政府债务化解、财源建设和争资争项、财务与资金运用、商务贸易等工作。负责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五好园区”建设、重点项目要素保障等工作,全力服务稳增长。协助局长负责土地收回及供应等具体工作。

  分管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科(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财务与资金运用科、市土地储备中心。

  1982年10月出生,男,汉族,湖南平江人,党员,大学工学学士、公共管理硕士。

  负责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管理、技术审查、乡村振兴等工作。负责建筑工程管理、市政工程管理、城市棚户(旧城)区改造规划审查、规划条件核实及规费收缴工作。参与市交通综合整治和市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协调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与保障性住房和安置房建设等民生实事项目等工作。

  分管国土空间规划一科、国土空间规划二科、乡村振兴科、工程管理科。负责联系市国土空间规划学会。负责联系市规划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查督办;承担安全保密、新闻宣传、机关财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信息收报、宣传报道等工作;牵头组织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承担信访、政务公开、综治维稳等工作。

  承担有关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草案起草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负责组织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违法案件会审会议;负责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承担行政复议、听证工作;归口管理行政应诉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指导监督行政执法工作。

  负责拟定自然资源和规划技术规程规范、业务流程;负责组织编制自然资源和规划中长期及年度工作计划;负责重要报告和文稿起草;开展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重大问题调查研究与形势分析,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课题及创新能力建设;承担科技成果的管理与应用;协调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综合改革有关工作;承担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工作;承担综合统计和专业统计归口管理。

  负责组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战略发展研究;负责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工作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牵头“多规合一” 的协调工作;负责城市重大功能区和重要片区的战略规划、概念规划等规划编制项目的相关工作;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负责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事务;负责城乡规划一体化工作;负责组织、检查、考核村庄规划编制;指导县市产业园区的规划编制。

  组织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论证、修改、动态维护、评估和预警等工作;负责组织详细规划层面专项规划的编制落实和协调工作;负责财政投入重要地段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相关工作;负责城市规划更新、控制性详细规划层面以下城市设计的相关工作;负责全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数据成果管理工作;负责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的资质认证审查和管理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全市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定期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专项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开展全市水、森林、草地、湿地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承担市级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

  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办法;承担指导监督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指导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建设与应用,推动建立不动产信息公开查询系统。

  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政策和统计制度;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负责撰写国有自然资源报告;统筹实施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管理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承担市本级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的评估和方案实施;负责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负责市本级土地转让、改变土地利用条件审查和管理;协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本级国有资产处置,负责企业改制土地资产处置。

  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的监督实施;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指导开展自然资源供应和储备计划编制;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负责土地市场信用体系;负责闲置土地的认定工作;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组织、指导基准地价更新;负责拟定、实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开展评价考核;指导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组织实施国家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组织拟订耕地、林地、草地、湿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征收、征用政策;统筹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承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承担审查、核发用地预审权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和选址意见书(市政类除外);承担报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审批的各类土地用途转用、征收、征用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土地使用权收回相关工作;负责土地征收管理,指导开展征地拆迁工作。

  负责市本级建设项目(市政类除外)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核实及审查;负责核发建设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政类除外)、临时建设规划许可;承办县市区自然资源部门依法上报审批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负责建设工程规划审批档案的形成和移交;负责建设项目(市政类除外)的批后监管工作;负责组织用地核验核查和规划条件核实工作。

  牵头会同相关部门编制城市道路、管网规划;负责市政工程及其相关的各类建(构)筑物的规划方案审核,核发市政工程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指导市政类建设项目的批后监管工作;组织对全市地下空间开发的规划管理;牵头市政类重点工程规划工作的协调、督办。

  贯彻执行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政策,拟订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指导督查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城市修补等工作;承担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指导县市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

  贯彻执行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承担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负责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

  负责管理全市地质管理工作,负责地质勘查区块的编制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监督管理市级地质勘查项目实施,协助管理省级和县市级财政投入地质勘查项目;指导商业性地质勘查技术工作;组织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编制、年度防治方案;组织协调地质灾害调查评价;承担地质灾害的预防、预报,监督地质灾害治理工作,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釆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

  执行矿业权管理政策,负责市级矿业权的出让及审批登记;统计分析并指导全市矿业权审批登记,调处重大权属纠纷;承担保护性开釆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釆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拟定矿产资源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承担矿产资源储量备案、登记、统计和信息发布及压覆矿产资源的管理、矿产储备工作;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管理,建立矿产资源安全监测预警体系;监督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和利用,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组织指导全市绿色矿山建设;负责全市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及管理。

  负责拟订市级基础测绘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拟订全市测绘行业管理政策;组织实施市区基础测绘、重大测绘项目;负责市级地图审核、地图管理;监督管理民用测绘航空摄影与卫星遥感。监督管理测绘成果质量、测绘活动,负责测量标志保护和测绘资质初审工作。

  负责拟订全市地理信息行业管理政策;监督管理涉密测绘地理信息成果的运用,提供地理信息应急保障,指导监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负责全市航空航天遥感影像数据统一获取、提供。负责全市地理空间数据的汇集、共享工作;组织自然资源和规划数据集中统一管理;牵头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有关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建立城市空间三维模型工作。

  落实自然资源督察政策和制度,拟定工作规则并组织实施;指导和协调重大及跨县市区的督察工作;承担对县市区政府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和有关专项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市禁违拆违治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事务。

  负责牵头协调本部门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承担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统一受理、转办、督办及送达;负责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办理资料归档、审批结果印制和信息统计工作;负责政务服务效能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管理等工作;参与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市政务中心本部门窗口日常管理等工作。

  承担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规费征管和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工作;拟定有关财务、资产管理的规定;负责部门预决算编制、政府釆购、国库集中支付、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基本建设及重大专项投资、重大装备;承担财政和社会资金的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拟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的政策措施,参与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队伍建设、人事管理、劳动工资、干部教育、人才管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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