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岳阳城区有官署、学校、善堂(保育院、育婴堂、救济院)、庙宇、庵堂、会馆等公产。教会产有天主堂、福音堂、基督教堂、圣公会、贞信女中、湖滨学校、普济医院及城陵矶海关等。共有房屋413栋975间,占城区房屋总数15%。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岳阳县政府接管公房地产。学校、医院分配给原单位使用,部分公房划给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为办公用房,其余改为出租房。
50年代初,211工厂在剪刀池、鲁肃墓、九华山兴建一批砖木平房宿舍;一中、岳阳师范、铁路、搬运社、帆运社等单位在磨子山、东井岭、南津港、新印山、老印山、观音阁及北门湖边等地建房。1955 年,房管部门在邓家湾兴建砖木平房4栋,建筑面积900平方米,为首批由国家投资建设的公用住房。此后在桃花井、洞庭路、棚厂街、吕仙亭、东井岭一带,兴建公房住宅,建筑形式先是单一的平房建筑,后发展为2~3层楼房。1950~1965年,城区建房屋36.59万平方米,其中住宅20.91万平方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百年留下房屋的2.576倍。
“”期间,城区房屋建设发展缓慢。 1976年,成立岳阳市房地产公司。1978年,在东井岭新建2栋5层住宅楼,洞庭北路东侧新建1栋7层住宅楼,建筑面积共7960平方米,为城区多层房屋建筑的之始。1978~1987年,城区公房建设高速发展,住宅建设有东井岭、桥东、桥西、学坡、娃娃塘、德胜路、枫桥湖、斗蓬山、桃花井、太子庙、杨树塘等住宅区。80年代中期~90年代初,城区高层建筑不断增多。大型高层建筑有商业大厦、九州大厦、楚天商厦、百货大楼、水产大楼、医药大楼、金三角、小龙城、五金大楼、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海关、保险公司、邮电大楼等,群体建筑有庙前街、楼前街、五里街及南湖大道东侧的群体商店铺面等。从巴陵西路往东茅岭大道,至南湖大道、五里牌等地,高楼林立,鳞次栉比。1978~1990年,城区兴建房屋总面积554.35万平方米,其中住宅276.1 万平方米,占房屋建筑总面积的49.8%,比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26年增加14.15倍,其中住宅增加12.2倍。房屋建设中,直管公房23.1万平方米,其中住宅18.2万平方米,非住宅建筑4.9万平方米。1990年人均居住面积7.7平方米。
90年代,房地产开发、住宅建设成为热点,住房成为商品,公产住房陆续出售,变为私产。房地产开发公司纷纷成立,先后开发商业城、泰和商城及火车站附近的建筑群;银都大厦、金都大厦、中银大厦等一批高层建筑;枫树村小区、长炼花园等一批安居工程;分别对梅溪桥、鱼巷子、娃娃塘、观音阁等区域的旧城进行改造,兴建花板桥蔬菜、药材批发市场、洞庭渔都、钢材市场、粮油批发市场等大型市场。房地产业蓬勃发展,改善了人民的居住条件,不少居民家庭达到小康水平。至1999年底,城区房屋建筑面积达1490万平方米,其中住宅961万平方米;因房改房出售和旧城改造拆除,直管公房下降至16.4万平方米,其中住宅12.6万平方米;城镇人均居住面积13.2平方米。
1985年,岳阳为对外经济开放城市,香港聚利发展有限公司、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日本沼津市友好游园株式会社、泰国正大集团及英国等来岳阳合资建房,先后建成岳阳宾馆、岳阳乐园、国际大厦、少年儿童乐园、正大岳阳饲料有限公司、华能电厂。其中国际大厦系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房地产公司与市饮食服务公司合资兴建,高21层,建筑面积2.8万平方米,拥有标准客房280套,是湘北地区较大的旅游服务大楼。岳阳宾馆为中国国际旅行社岳阳支社和香港聚利发展有限公司合资兴建,建筑面积2.15万平方米,主楼高10层,拥有客房265间,是集商业、饮食、旅舍、娱乐于一体的涉外宾馆。
民国时期,城区房地产多为私人所有。房屋建筑多为砖木结构或木构架建筑,贫富差距很大。官僚、富商为深宅大院,占地广,面积大,建筑豪华。民国10年,岳阳商会会长陈小平在城区梅溪桥兴建1栋深宅大院,院后建有两层的八角亭,花坛围绕,绿树常青。16年,周德馨酱园耗银洋1万元,扩建店堂1300平方米,楼下为铺面,后面为作坊,楼上办公室,雕窗画栋,装饰典雅。官员王翦波在北门剪刀池兴建1栋深宅大院,两进两井,共有房屋30余间,大门前设置一对石狮。一般居民为两层以下砖木建筑,或土砖瓦屋,贫困户是木架棚房、芦壁茅屋,更有甚者,为“马打滚式”蜗棚,略避风雨,栖身度日。
1956年,国家提出对私有出租房屋实行社会主义改造。1958年6月,县城关镇对城区所有的私房全面进行调查摸底。城区共有私房业主3953户,占有房屋3355栋,建筑面积10.42万平方米;其中出租房1488户、1331栋,建筑面积近5万平方米。出租房占私有房业主的总户数的37.64%。1958年,岳阳县人委颁发《对私有出租房屋社会主义的改造方案》,并成立私房改造领导小组。1958~1963年,共改造私人出租房717户、2942间,建筑面积6.735万平方米,私改工作历时六年基本结束。在私房改造中,由于受“左”的思想影响,工作不细、考虑不周,采取一哄而起的群众运动,甚至不按国家政策办理。1966年“”中,又取消部分定租息,更有部分房主未留足自留房,使私改工作遗留问题很多。1984年,湖南省政府颁发《关于处理私房改造遗留问题的意见》。次年,成立岳阳市落实私房政策领导小组,至1988年,共落实政策677户,房屋面积5.927万平方米。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国家号召城市居民建房、买房。1985年,城区,私人房屋建筑面积达28.69万平方米。1986年,迁入城区的工厂增加,枫桥湖、延寿村、冷水铺、岳城村、滨湖村等地,私人建房成村、成片发展。1986~1990年,私人建房16万平方米。随着农民进城经商的增多和住房制度改革的开展,1990年后城郊私人建房发展很快,洛王知青场、枫树村、铁炉村、城郊村等地建起鳞次栉比的房屋,有的独家独建,有的多家合建,并向空中发展,少则2层,多则5~6层。至1999年,城区私房已达26090栋,489.55万平方米,是1990年前的10.95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