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营造林重点工程项目为支撑,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紧紧依靠林区群众,
市局成立了全市林业生产自救和灾后重建工作领导小组。营造林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责任领导为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李洪泽,营林科、种苗站、退耕办为承办科室,森林资源监测中心为协办科室,谢庆国、李洪甫、易少满为责任人。各县(市、区)要相应成立工作班子,明确牵头领导、承办单位和具体责任人。
2011~2012年全市完成营造林灾后重造3万亩、补植补造10万亩,其中今冬明春完成重造3万亩、补植补造5万亩。各县(市、区)任务分配详见附表《全市营造林灾后恢复重建目标任务分配表》。
2011年10月底前完成调查和重建规划,12月底前完成3万亩重造和5万亩补植补造作业设计,2012年1~3月完成整地、造林和补植补造,2012年6~9月完成抚育任务。2012年12月~2013年3月完成其余5万亩补植补造任务。
1、强化责任。各县(市、区)林业局要迅速成立工作班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抓,营林股、种苗站具体组织实施。做到责任明确、上下联动、部门协作,落实好工作措施,分步骤扎实推进。
2、广筹资金。一要进一步核实受灾情况,科学规划森林恢复重建项目,积极向上级申报争取营造林项目数量和规模。二要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争取重视支持,努力争取灾后重建资金。三要做到林业重点造林工程项目优先满足受灾地区的需要,同时加强与发改、财政等部门的联系沟通,确保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等项目优先安排到受灾地区。
3、加强督查。市县两级营林、种苗、退耕部门及基层林业站工作人员要全力以赴,把营造林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不折不扣地抓紧抓好,深入受灾现场加强检查、指导。市局确定营造林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联络员为易少满同志。各县(市、区)要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加强联系沟通。市局将加大检查、督促力度,定期通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