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委关于2008年城市主要道路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绿化整治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为巩固城市主要道路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成果,进一步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提升城市形象,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同意实施该工程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2008年城市主要道路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绿化整治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一、为巩固城市主要道路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成果,进一步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提升城市形象,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实施2008年城市主要道路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绿化整治工程是必要的。
1.整治范围:2008年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绿化整治工程主要包括局前街道、怀德中路、北直街、化龙巷、小河沿、博爱路、东西横街、勤业路、兰陵路、关河西路、新市路芦墅路、武青北路、戚大街等13条道路。
2.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主要道路两侧绿化改造整治;绿化景观照明。其中:现状改造绿地2000平方米;现状新增绿地3800平方米;临时绿地900平方米;多种形式绿化20920米;基地平整72576立方米;增补行道树3165棵;沿线平方米。
该工程匡算总投资3115万元,资金来源由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筹措解决。
四、请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相关前期工作,并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需进一步明确整治工程范围、实施方案、细化投资估算等内容。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制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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