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0年12月31日,已列入城市更新计划项目928个,拆除范围面积累计7425.6h㎡,已通过城市更新专规批复项目542个,计容建筑面积累计15671.8万㎡,按数量规划通过率58.4%,按规模规划通过率54.0%,实施主体公示项目436个,拆除范围面积累计2506.0h㎡,按数量计划实施率47.0%,按规模计划实施率33.8%。
备注:1)以上数据仅针对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进行统计,未含已立项的17个综合整治类城市更新项目,若统计在内,则已列入城市更新计划项目合计945个;2)实施主体公示项目实际已公示单个或多个分期均按1个项目进行统计。
2020年第53周,深圳市共发布拆除重建类意愿公示2项,计划(草案)公示1项,计划公告12项,计划(补充)公告1项,规划公告5项,建设用地批复2项,土地整备公示1项,集体资产交易11项。
1、深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二二八号)发布《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
2020年12月30日,深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二二八号)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重点内容如下:
2020年6月,深圳市召开更新条例立法座谈会并将《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草案)》首次提请审议;2020年7月,《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首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万众期待中,时隔5月,历经草案修改二稿征求意见稿、草案修改二稿、表决稿等多轮讨论修改后,于2020年12月30日经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46次会议表决通过,《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终于对外发布,并于2021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加大拆迁难问题破解力度是《条例》较“意见稿”最大的变化点,《条例》首次提出“为了维护和增进社会公共利益,推进城市规划的实施”,对未签约部分房屋可实施征收,并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政府实施征收的适用情形、征收标准、征收程序和补偿方案。
值得注意的是,相较“意见稿”的“单95%”(签订搬迁安置协议的合法产权比例不低于95%)相比,《条例》变为“双95%”,实施征收条件趋严。
城中村合法住宅、住宅类历史违建部分:符合下列情形的,可以参照旧住宅区规定由区人民政府对未签约住宅类房屋依法实施征收。
2、深圳市委关于制定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
2020年12月31日,深圳市委制定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重点内容如下:
——经济实力、发展质量跻身全球城市前列。新经济发展国际领先,综合经济实力跃上更高台阶,经济总量超过4万亿元,研发投入强度、产业创新能力世界一流,全社会研发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5%左右,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取得重要突破,基本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和产业创新高地。
——文化软实力大幅提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特区精神和新时代深圳精神充分彰显,城市文明程度、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文化产业发展质量显著提高,建成一批标志性文化基础设施,形成更具国际影响力的文化品牌和城市品牌。
——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基本同步,收入分配结构明显改善,多样化、高品质公共服务供给更加丰富,全覆盖、可持续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
——生态环境质量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形成低消耗、少排放、能循环、可持续的绿色低碳发展方式,大气、水、土壤等环境质量持续提升,生态安全屏障体系更加完善,建成“近者悦、远者来”的生态之城。
——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城市治理制度体系更加完备,城市治理的法治化、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大幅提升,城市运转更聪明、更智慧、更安全、更具韧性。
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地价测算规则》附表(2020年修订稿)的通知
2020年12月31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印发《深圳市地价测算规则》附表(2020年修订稿)的通知,重点内容如下:
“修订意见稿”明确棚改地价与城市更新项目地价标准保持一致,即按城市更新项目中的“国有已批居住、商业服务业用地改造为居住、商业服务业用地”类型的地价标准确定。即新增商业建面由1倍系数降低至0.18,新增居住建面由1倍系数降低至0.1;
新增产权归政府的房屋用于安置用房建设的地价标准,按市场价0.1倍计收,为解决实际工作过程中遇到的将产权归属政府的房屋用作安置用房的问题,明确此类情形补缴地价的标准与政府投资新建的安置用房的地价均按相应用途市场价格的10%计收;
降低建设只租不售的创新型产业用地的地价标准,按相应用途市场地价0.5倍计收;为鼓励只租不售的创新性产业用房建设,尤其是协议出让给市政府确定的投资主体建设只租不售的创新型产业用房,产业监管协议或出让合同中约定为出租给符合附表4中战略性新兴等产业的部分,明确可以适用产业发展导向修正系数。即战略性新兴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绿色低碳、生物医药、数字经济、新材料、海洋经济等)、优势传统产业、生产性现代服务业按相应用途市场价格0.5倍计收。
对地价测算规则中相关条文予以进一步明确或补充解释,对于部分条款和附表相关系数的适用条件等方面的理解存在不一致的情形,需要规则中予以进一步明确或补充解释,以便各部门统一做法,进一步规范地价测算工作。
4、深龙府办规〔2020〕2号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岗区非农建设用地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0年12月28日,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岗区非农建设用地管理办法》的通知,重点内容如下:
2020年12月28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正式印发《龙岗区非农建设用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相较于9月4日发布的《龙岗区非农建设用地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征求意见稿)整体差异不大。在2017版《龙岗区非农建设用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原政策”)已到期的大背景之下,新政出台将进一步加强非农建设用地的后续管理,加快推进城市更新、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切实保障村集体合法权益。
结合此前“征求意见稿”发布数据,当前龙岗区实际已划定非农用地总量为2182宗(共1621.4公顷),截至2020年8月,龙岗已有110宗非农建设用地完善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涉及面积252.6公顷。参与城市更新824宗(直接纳入497宗、调入327宗),涉及面积504.7公顷,参与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126宗,涉及面积88.5公顷。当前龙岗区剩余可利用非农用地约1122宗(占比51%),面积合计约775.6公顷(占比47.8%),其中,仅剩余约7.9公顷指标未落地。
“管理办法”明确了非农建设用地划定调整的九项基本要求,并秉承“建成区调建成区,空地调空地,空地调建成区”的整体调整原则,基本与原政策保持一致。相比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明确了非农占用零星征转用地的审批权限由区领导小组批准。受业界较关注的涉及参与更新的非农异地调整折算亦未发生变化,其中,工业用地调整为商业、居住用途的按30%折算用地规模,工商用地调整为商业、居住用途的按65%折算用地规模。
5、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岗区集体产权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0年12月28日,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岗区非农建设用地管理办法》的通知,重点内容如下:
2020年12月28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正式印发《龙岗区非农建设用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相较于9月4日发布的《龙岗区非农建设用地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征求意见稿)整体差异不大。在2017版《龙岗区非农建设用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原政策”)已到期的大背景之下,新政出台将进一步加强非农建设用地的后续管理,加快推进城市更新、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切实保障村集体合法权益。
结合此前“征求意见稿”发布数据,当前龙岗区实际已划定非农用地总量为2182宗(共1621.4公顷),截至2020年8月,龙岗已有110宗非农建设用地完善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涉及面积252.6公顷。参与城市更新824宗(直接纳入497宗、调入327宗),涉及面积504.7公顷,参与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126宗,涉及面积88.5公顷。当前龙岗区剩余可利用非农用地约1122宗(占比51%),面积合计约775.6公顷(占比47.8%),其中,仅剩余约7.9公顷指标未落地。
“管理办法”明确了非农建设用地划定调整的九项基本要求,并秉承“建成区调建成区,空地调空地,空地调建成区”的整体调整原则,基本与原政策保持一致。相比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明确了非农占用零星征转用地的审批权限由区领导小组批准。受业界较关注的涉及参与更新的非农异地调整折算亦未发生变化,其中,工业用地调整为商业、居住用途的按30%折算用地规模,工商用地调整为商业、居住用途的按65%折算用地规模。
2020年12月28日,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龙岗区集体产权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重点内容如下: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推动土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重点产业项目建设用地供应,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实现在构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上走在全国前列,根据《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深府〔2019〕4号)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项目范围】 本办法所称重点产业项目,是指根据本办法遴选认定的符合我区产业政策、环境保护等要求,对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大带动作用的产业项目。重点产业项目用地包括普通工业用地(M1)、新型产业用地(M0)、物流用地(W0)和仓储用地(W1)。
第三条 【产业要求】 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中被列为禁止发展类和限制发展类的产业项目不得供地。
第四条 【供地方式】 重点产业项目用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带产业项目”挂牌出让(租赁)或者先租后让方式供应,鼓励重点产业项目用地联合投标或竞买。
第五条 【意向用地单位】 按重点产业项目申请用地的意向单位按下列方式,分别采用单独竞买、联合竞买和先租后让的供应方式。
申报主体:深圳市秀峰投资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秀峰投资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9月,是秀峰集团子公司之一,由秀峰集团直接管理运作,作为秀峰工业城城市更新项目的主体申报公司。深圳市秀峰投资实业有限公司系华侨城集团和秀峰集团合资成立的项目公司,为开发规划控制12平方公里的“甘坑客家小镇”专设。该项目为龙岗区政府“再造新龙岗”的关键性节点项目。投资规模大,实施时间长。
申报主体:富通光纤光缆(深圳)有限公司,查询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的关联企业为正中集团。正中集团成立于2003年,集团总部位于深圳,是一家以不动产及科创产业为核心的多元化集团公司。产业园区建设运营方面,开发业务集中布局粤港澳湾区,以自持为主,目前已运营多个产业园区。
申报主体:深圳市布澜置业有限公司,查询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大股东为深圳市华嵘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华嵘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起步于1997年2月成立的深圳市业地投资有限公司,起初只是一家涉及房地产开发和国内商业与物资供销业的公司,2009年9月深圳市业地有限公司更名为深圳市华嵘世纪投资有限公司,并于2014年8月正式成立“华嵘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为一家集房地产开发、建筑施工、工程经济咨询、物业管理、物流、医疗器械、供水服务、贵金属贸易及LED半导体照明开发、生产等业务为一体的综合性集团企业,开发项目有龙轩豪庭项目、李朗国际珠宝产业园、华嵘大厦等。值得注意的是,除了李朗地块保障性住房项目,华嵘投资还申报了盐田城市更新“工改保”项目——鸿基出口监管仓库城市更新单元。
申报主体:康美思置业(深圳)有限公司,康美思置业是一家房地产开发商,专注于从事民用住宅及商业地产的开发、建设与经营业务,并可提供房地产信息咨询、项目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等服务。
申报主体:惠州市惠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与销售,此前开发过的项目有惠恺新时代。
申报主体:深圳金世纪置业有限公司 ,查询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大股东为深圳市金世纪工程实业有限公司。
深圳市金世纪工程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注册资金人民币3亿元,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地基基础工程、消防设施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可承包范围包括各类结构形式的民用建筑工程、工业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以及相配套的道路、通信、管网管线等设施工程及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燃气工程、热力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含城市规划区内的穿山过江隧道、地铁隧道、地下交通工程、地下过街通道)、公共交通工程、轨道交通工程、环境卫生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
申报主体:深圳市佳远滨海投资有限公司,查询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由深圳市合正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股80%。
合正集团2004年涉足旧城改造项目的开发运作,至今已成功改造开发合正星园、合正锦湖逸园、合正汇一城、合正荣悦、合正观澜汇、合正丹郡等多个大型城市更新项目,累计完成城市更新逾百万平米,此外,集团在龙华、宝安、龙岗、盐田、大鹏等区域储备了大量城市更新项目。
申报主体:深圳市金地盈投资有限公司,查询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由深圳市花样年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1%、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持股70%。
花样年集团起步于1998年,2009年11月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目前已全面完成基于未来移动互联网、大数据时代的业务战略布局。目前,花样年地产开发业务重点布局粤港澳大湾区、成渝都市圈、华中都市圈、长三角都市圈、环渤海都市圈等核心一二线年荣获“中国房地产百强企业”称号。截止至2019年12月,公司规划土地储备达到3687万㎡,其中超过一半位于粤港澳大湾区,并在大湾区拥有46个城市更新项目。
申报主体:深圳市卓越公明城市更新有限公司。查询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由深圳卓越城市更新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控股。目前,卓越集团在深圳已有30多个旧改项目,其中盐田桥东旧改项目、龙华牛湖北片区项目、坪山汤坑片区项目、卓越九珑项目、葵涌谭屋围项目、葵涌横头双伍、横朗城市更新项目、松岗商业中心、宝安翻身47区项目等均已启动。
申报主体: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股上市),该公司是一家以大型精密模具为核心,集工业设计、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服务为一体的全球化一站式制造服务供应商,在中国沿海主要城市设有8个制造基地,在全球五大洲17个国家设有技术工厂及服务据点。
申报主体:天安数码城(集团)有限公司。天安数码城,成立于1990年,总部位于广东省深圳市车公庙,由中国香港“天安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属国企“深业泰然(集团)有限公司”合资“混血”而生,主要服务于中小型成长企业,已在全国13个城市开发、运营和管理19座园区,以粤港澳大湾区为重点,覆盖长三角、环渤海和西南经济圈,开发及运营面积超过2000万㎡,其中位于深圳的产业园区包括福田天安数码城、龙岗天安数码城和南湾天安数码城。
申报主体:深圳市耀业园置业有限公司,查询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由佳兆业城市更新集团(深圳)有限公司全资控股。佳兆业集团拥有20年城市更新操作经验,年均转化100万㎡城市更新土地储备。2020年半年报披露,集团储备城市更新项目167个,城市更新占地面积约3200万㎡,全部位于大湾区区域。上半年新拓展城市更新项目20个;转化城市更新项目5个,分别位于深圳、广州及香港。
实施主体:深圳市通惠吉星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07月11日,注册地位于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康欣社区景田路111号金泰市场4层A-1,经营范围包括兴办实业、信息咨询、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房地产开发,房屋建筑工程。(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实施主体:深圳市华地置业有限公司,该项目由恒大地产集团(深圳)有限公司全资控股。恒大集团以民生地产为基础,文化旅游、健康养生为两翼,新能源汽车为龙头的世界500强企业集团。截至2019年12月31日,恒大总土地储备项目876个,总规划建筑面积2.93亿㎡,土地储备原值为人民币5273亿元,土地储备平均成本1800元/㎡。此外,恒大拥有旧改项目101个,其中深圳6个项目122万㎡纳入土地储备。
深圳市农科集团有限公司收地历史遗留问题安置用地土地整备规划(草案)的公示
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樟坑径社区金六工业区城市更新项目投标报名资格审查结果公告
深圳市大和民股份合作公司26000㎡非农建设用地指标合作开发项目投标报名资格审查结果公告
深圳市大和民股份合作公司31509㎡非农建设用地指标合作开发项目投标报名资格审查结果公告
深圳市龙华区民治樟坑社区更新单元(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改造合作开发公开招商项目
深圳市民治沙元埔股份合作公司留用土地指标合作开发项目意向合作方资格审查结果公告
深圳市民治横岭股份合作公司留用土地指标合作开发公开招商项目意向合作方资格审查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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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一城市更新集团,广东省三旧改造协会副会长单位,深圳市城市更新开发企业协会副会长单位,深圳市房地产租赁行业协会副会长单位。合一城市更新集团创始于2013年,致力于成为专业领先的一站式城市更新咨询服务商。集团业务聚焦于将城市更新、产业升级以及资产管理进行高度融合发展,我们致力于通过“旧改+运营”、“园区+基金”双引擎驱动模式,为中国二次城市化从增量开发转型为存量改造提供系统性的解决方案。
合一业务范围包括政府政策编制顾问、更新整备项目全程顾问(投资开发顾问、全流程开发管理顾问及融资并购)、工改工产业园区策划招商运营等,参与操盘和服务的项目覆盖深圳十个区。合一城市更新集团立足深圳面向湾区,业务覆盖粤港澳大湾区两岸六城。集团于2017年、2019年荣获中国地产年会年度城市更新运营大奖。2020年,广东省三旧改造协会行业发展研究中心设立于合一城市更新集团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