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满是新奇与未知,到觉风浪中更显壮阔,再到如今,天高海阔观澎湃,20年时间,弹指一挥间。
一步步跨过理论与实践的巨大鸿沟,3000余件个案审判彰显国际视野,多个全国首案统一裁判尺度,她为广东实现涉外审判领域指导性案例零的突破,也在粤港澳三地规则衔接、机制对接的司法实践探索中,写下逐梦复兴的生动注脚。
“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全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全国法院调研工作先进个人、2023年人民法院十大亮点人物
2003年,从厦门大学民商法专业硕士毕业的辜恩臻,满怀期待地走进了广州海事法院的“黄金时代”。
世纪之交,该院不仅荣立“全国法院集体一等功”,轰动一时的“航海者”轮系列案也在这里落下帷幕。这起当事人来自8个国家,却一致选定在中国解决争端的系列案,创下我国涉外海事司法史上多个“第一”。
正式报到的第二天,她就被派到了深圳法庭。初到法庭,事事都很新奇,但最让她崇敬的是,她的第一任师傅、时任法庭庭长翁子明,曾参与了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的起草。
“一个法官的智慧能转化为法律,那是多么大的荣光!”自此之后,翁子明身后就多了一条“小尾巴”,时间久了,翁子明也逐渐将一些疑难问题交给仍是书记员的辜恩臻分析。
当时的广州海事法院,每年都有经典案例、调研成果、立法研究,设置法官助理、招收硕士研究生等改革思路也走在前列。法庭的年轻人以研究生居多,大家每天两点一线,下班后就在集体宿舍里读书,常常讨论案件到深夜。
不会就学,不懂就问,啥活都干,让实务做最好的老师,两年多时间,辜恩臻不仅被任命了助理审判员,考上了西南政法大学的在职博士生,也持续夯实着自己阅读写作的习惯。
“日常收集的资讯,都会进入自己的知识体系,说不定哪天就带来了‘运气’加成。”2011年,辜恩臻通过遴选考试进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面试题目中就有一道涉及到了她曾与同事讨论过的论文选题。
“在时代浪潮里,我们很多事情无法把握,唯一能控制的是自己的能力。”辜恩臻一路这样感受着,也坚信着。
问及来到广东高院后印象深刻的案子,辜恩臻首先会想到骏荣宏鹰案,因为“这是一个比较有‘争议’的案件”。
争议一说,不仅因为案件涉及的问题新,还因国内企业“主场作战”,竟然二审被改判败诉。可就是这样一个案件,入选了《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为什么?
2011年,骏荣公司把近500万元的货物交付给英国买家指定的货代公司宏鹰公司,后英国公司出现破产危机,骏荣多次要求宏鹰公司停运,可货物仍被对方收取。英国公司因破产无力支付货款,骏荣公司遂起诉宏鹰公司赔偿损失。
海运承担了全球超过三分之二的贸易量和我国约九成的进出口货运量,而国际货代是其中的重要角色。
“它就像变色龙。”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郭萍这么形容,“随着行业发展,国际货代的业务范围越来越广,要明确其在具体业务中的义务,要先对其法律地位作出准确的识别。”
在买方负责运输的贸易模式下,货代身份的可能性很多,辜恩臻心里有了数,案子的关键在于,宏鹰公司给骏荣公司签发的那张货代货物收据。
其时,货代货物收据越来越频繁地被使用,但其性质、效力如何一直存在争议。一审判决宏鹰公司承担责任,就是认为该单据足以认定两家公司之间成立运输合同关系。
经大量调研后辜恩臻发现,该单据确实出现过用以认定运输关系的情形,但不能一概而论,且案涉单据明确记载了宏鹰公司作为货运代理而非承运人的内容。
但她并没有就此否定宏鹰公司的义务:“这个单据本身很具争议和迷惑性,当时相关案件还不多,判下去可能就有指引作用。如果要否掉一审判决,必须有非常充分的依据。”
涉外案件的总量不大,但其审理却事关一国司法的国际公信力。辜恩臻总是会想,国外的法官会从什么角度考虑、判了会有什么效果,希望通过一个案件真正解决一类问题。
于是,她又一头扎回了案件中,从收取的费用、来往的邮件及双方交易习惯等进行了进一步分析,并结合国际贸易惯例和航运规则作了多方探讨,最终认定,宏鹰公司没有为骏荣公司控制货物的义务,改判驳回骏荣公司的诉讼请求。
该案判决后,骏荣公司提起再审申请,最高法院经审查认为,二审判决并无不当。3年后,该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再提起这个案件时,辜恩臻坦言:“当时确实会想,如果能保护还是想保护。但平等保护不能是盲目的,虽然个案的企业败了,但警示的将是整个行业。规则意识和风险意识的关注与提升,将帮助我国企业赢得更大的海外市场。”
充分实质的平等保护才能营造一流的营商环境,每一个案件都切实关乎营商环境。这是辜恩臻始终秉承的理念。
2022年底,最高法院发布一批6件仲裁司法审查指导性案例,广东2案入选,案件在广东高院审查时的主审法官,都是辜恩臻。
作为国际通行解决商事争议的重要途径,仲裁广受商事主体青睐,其司法审查不仅影响境外当事人对国内司法环境的评价,也体现出我国司法对国际经贸领域的公共政策导向。
2018年起,我国仲裁司法审查“三大规定”正式施行,映射出“仲裁友好型”司法环境的进一步构建。也正是这年,高某申请撤销全国首例涉比特币仲裁裁决案来到她的案头。
该裁决在来到法院前就已广受关注,还获评了年度十大经典仲裁案例。按照“有限监督”的理念,除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外,法院不得基于实体裁判方面的问题撤销仲裁裁决。
“违背社会公共利益”是司法干预仲裁的最后“杀手锏”,各国适用都极为谨慎。但审查过程中,裁决的处理方式触发了她的“警报器”:“赔偿与比特币等值的美元,再折算成人民币,不是变相支持了比特币与法定货币的兑付、交易?”
比特币属于虚拟资产,易滋生避税、洗钱等金融风险,虽然已有国家认可并支持,但我国仍采取严厉的管制措施。“按照当时的监管措施,可以考虑裁决归还比特币,但如果裁决用法定货币赔偿,将变相开通其与法定货币的兑付渠道,违反我国金融监管秩序,影响金融安全。”面对不同意见时,辜恩臻顶住压力,坚持认为“这是两个概念”。
该案裁定后,业界高度评价其“精准把握了虚拟货币交易合法性与违反金融监管禁止性规定之间的边界”“为仲裁解决金融领域相关争议划出一道红线”,该案亦被最高法院确定为指导性案例,作为全国法院类案审理的参照。
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提出的时代命题。涉外审判不仅要在个案裁判中阐释“中国态度”,也要在规则引领上传递“中国自信”。
2021年初,随着辜恩臻核完最后一遍文书,全国首宗帆船竞赛侵权责任纠纷终审落定,明确适用民法典中“自甘风险”原则,改判碰撞损害由双方自行负担。相关案例后被翻译成英文对外传播,并为国际赛事提供指引。
“涉外审判的挑战性不仅在于要破解各类型个案的疑难点,还在于要在每个案件中保持敏感性。”提起这两年的收获,辜恩臻固然惊喜,但仍算不上满意,“对法官而言,知识领域的匮乏感是长期的,要在一个个案件中不停学习。”
在《人民司法》《民商法论丛》等刊物发表论文数十篇,参著著作多部,主笔最高法院委托的涉外涉港澳审判重大课题,牵头起草广东高院《关于法律专家协助查明域外法的指引》等文件数十份,遴选7批110个跨境纠纷典型案例,负责上百期《湾区睇法》节目案例审核……
2011年,刚到广东高院的她就被安排参与最高法院委托的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实施情况调研,无数个没日没夜后,最终出台的司法解释21条有16条采纳调研报告的建议,让辜恩臻备受鼓舞的同时,更感到一份沉甸甸的责任。
广东涉外案件约占全国的1/3,涉港澳案件约占全国的2/3。排头兵是荣誉更是责任,冲锋在前,意味着面对的都是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
2022年底,广东高院涉港澳商事纠纷司法规则衔接审判指引公布,在处理平行诉讼、简化认证手续、推动判决流通等方面迈出重要一步,引起各界尤其是港澳同胞的强烈反响。
指引的出台,根植于服务保障大湾区建设的实践沃土,也促成于一个“破土而出”的提议。
《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颁布同年,题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司法保障问题研究”的重大课题结项,在法律冲突与司法应对、诉讼便利创新、商事纠纷解决、区际司法合作等多方面为最高院意见出台提供基础。
在广东高院首试跨境授权委托见证、推动域外法查明平台搭建、统筹案例发布、任大湾区司法案例研讨会内地模拟法庭审判长……一路实务一路思考,一个想法也渐渐发了芽:创新的做法和已成熟的尝试这么多,何不想办法固定下来?
在繁琐的论证调研当中,也碰到过质疑,但她处之泰然,“能够让诉讼更便捷,让要素更流通,为什么不做呢?改革一定会遇到争议,我们不管利益,只管目的。”而目的只有一个,如何更有利于平等保护和便利当事人诉讼。
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全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全国法院调研工作先进个人、2023年人民法院十大亮点人物……
越来越多荣誉落下的同时,辜恩臻心里还有更重要的事,那是正在起草的《司法规则衔接指引(三)》:“要解决的问题还有很多,要走的路也还很长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