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承办机构: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3 118号)和《交通运输部2020年职业资格工作要点》,现将2020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试验检测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试验检测考试日期为11月14日至15日,分为助理试验检测师、试验检测师两个级别,每个级别均设公共基础和专业科目,专业科目为道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交通工程、水运结构与地基和水运材料。具体安排如下:
其中:交通工程和水运材料、桥梁隧道工程和水运结构与地基不能同时选择报考。
报考人员须符合《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人社部发〔2015〕59号)中的报名条件。持有2014年及以前核发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的,可免考公共基础科目;已取得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报考相同级别其他专业科目可免考公共基础科目。
香港、澳门地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试验检测考试的,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本专业工作实践证明。台湾地区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考试遵照《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关于向台湾同胞开放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等两项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告》(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2018年第13号通告)规定执行。 点击进入题库学习
试验检测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参加公共基础科目和任一专业科目的考试并合格,可取得相应专业和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
根据交通运输部“减证便民”工作要求,试验检测考试继续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简化审核程序。各考试承办机构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网上审核。网上审核不通过,在2019年试验检测考试报名中存在不实承诺行为或在违纪违规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须提供证明材料进行现场复核。
(二)加强考后核查。请各考试承办机构对本考区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的承诺情况进行抽查,比例不少于10%。抽查工作原则上采取查阅网上报名材料的方式,系统无法在线核验的人员须提供证明材料进行现场复核。查询本考区情况和反馈抽查结果均通过交通职业资格网(网址:)完成。
(三)接受社会监督。各省级考试承办机构结合实际自行确定是否对成绩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参考样式见附件1),公示期不少于5天。公示期间,应建立畅通的监督举报渠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凡是有举报的,必须核实处理,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反馈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
(四)处理不实承诺。报考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全国交通运输从业人员信用数据库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并在信用交通官网和交通职业资格网上予以公布。请各考试承办机构结合实际对本考区不实承诺考生进行通报(参考样式见附件2)。 点击进入题库学习
请各考试承办机构按照2020年度考试工作计划(见附件3)做好考务工作,自觉接受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二)9月30日前,考生通过交通职业资格网登录“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完成考试报名、缴费,各考试承办机构完成资格审核。
(三)11月13日前,完成考点设置、考场编排、考务人员培训、准考证打印。
(四)11月15日考试结束后3日内,将答题卡袋(内含答题卡、考生签到表、考场情况记录单)通过机要方式或专人押运至我中心指定地点。试卷须封存保管,不得对外公开,在合格人员名单公布后一个月内自行销毁。
(五)2021年1月29日前,完成考后核查、不实承诺处理等考试报名事项告知承诺制后续工作。
(一)请各考试承办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收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和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考试考务费的复函》(财税〔2018〕66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关于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和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考试考务费标准的通告》(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通告2018年第10号)的要求,做好试验检测考试收费审批和收缴工作。
(二)请各考试承办机构于2020年12月25日前将考务费汇入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的中央财政汇缴专户,并将汇款单复印件传真至我中心。由当地财政统一汇缴的,请及时做好对账及催缴工作,确保应缴尽缴。
试验检测考试依据《2020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已发布在交通职业资格网中,考生可免费下载),考试用书可参阅人民交通出版社出版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用书(2020年版)》。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考试承办机构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对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好告知承诺制工作要求,加强考点建设,认真做好考试报名、资格审核、考场编排等考务管理工作。要把方便考生摆在突出重要的位置,考点安排要充分考虑交通、用餐、停车、医疗救急等因素,证明材料要能免尽免。
(二)加强疫情防控。各考试承办机构要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疫情防控决策部署,按照本地区防控要求确定考试工作安排并向社会公布。督促考点釆用电话、视频、互联网等非现场接触方式办理有关事项,对考场等重点场所釆取通风、消毒、体温监测等必要措施,避免考生聚集交叉感染风险。 点击进入题库学习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考试承办机构要通过微信公众号、广播电视、报刊和行业会议等渠道和方式,向试验检测机构、广大从业人员、交通职业院校学生等介绍考试相关政策和计划安排,相关调整事项要及时以适当形式告知考生并向社会公告,确保考生应知尽知。
(四)加强安全保密。各考试承办机构要充分认识考试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认真学习《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使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严格执行《保密法》关于国家密工作的有关规定,做好试卷交接、存放、流转、封装等工作。要加强考务人员培训和保密安全教育,与涉密人员签订保密责任书,做好考试失泄密应急预案,出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妥善处置。
工作中有何问题,请与部职业资格中心水运职业资格处联系。联系电话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