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7年11月20日开始至12月底,北京市集中40天开展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专项行动。
以首都机场、西郊机场、城市副中心为核心辐射周边,围绕彩钢板建筑、厂房库房、仓储物流、批发市场等开展清查整治;
以、为核心辐射至整个政治中心区,围绕沿街餐饮、门店、文物古建、老旧平房区、大屋脊筒子楼等开展清查整治;
以城乡结合部为核心,围绕出租公寓、出租大院、待疏解或正拆除场所、彩钢板建筑、工厂企业、厂房库房、仓储物流、汽配城、批发市场等开展清查整治。
严查厂房库房、仓储物流、集贸批发市场、出租房屋、出租大院等生产、加工、储存、住人场所;
严查文物古建、高层地下、轨道交通、易燃易爆、施工工地、燃气管线等高危行业领域;
凡是出租房屋达不到入均居住面积或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具有明显现实危害的,一律采取清退、查封、拘留等措施;
凡是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数量不足或严重阻塞,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一律查封;
凡是违规电气焊等明火作业,违规倒灌液化石油气,违规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并充电,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私拉乱接电线的,一律采取拘留、搬离、停用等措施;
凡是涉及部队、铁路、民航、央企或管辖区域交叉、产权不明、责任不清的,一律函告相关部门或报告上级政府或有关部门明确管辖关系和责任;
凡是消防安全隐患问题严重、一时难以整改的,一律实行政府挂牌督办,责令限期整改。
凡是实施关停查封的单位场所,一律提请政府依法实施断水断电,纳入清单,逐一整改清退。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