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5.1 工程概况:对实训楼屋顶防水进行改造施工,主要内容安装钢架、铺设树脂瓦等。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面向中小(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支持绿色发展、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1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响应文件中须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否则其投标被拒绝);
3.2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响应文件中须附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否则其投标被拒绝);
3.3 供应商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不含临时执业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出具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响应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及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
3.4供应商须按照洛财购[2021]11号文件要求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报名携带资料要求:被授权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及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资料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