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中国庭审公开网公布了一桩案号为(2020)辽1104刑初90号,开庭时间为2020年06月10 日10时24分的虚假诉讼罪庭审现场视频。
视频中,辽宁盘锦大洼区检察院孙旺检察官称:司法机关当中,收受贿赂不办事,正说明司法工作人员保证了道德底线。
当辩护人指出被告人的12份笔录,没有一份跟同步录像时间一致时,这位检察官又称:
“存在这样的合理误差,恰恰体现了侦查人员在相关的提讯过程中,严谨扎实的作风。”
对此,被告辩护律师提出质疑,法律有明确的同步的规定,现在不同步反倒体现了严谨性?
“我们侦查人员的能力和水平,可能还没有达到我们辩护人员要求的水准。我们是盘锦,我们不是一线二线大城市,也希望辩护人对此能够予以谅解。”
对于检察官所说的“收受贿赂不办事说明工作人员保证了道德底线”,网友们震惊了!有网友直言,这个检察官理解的“道德底线”,是不是和我们大多数人都不一样?
贪赃不枉法,这是受贿还是诈骗?著名刑法学家罗翔教授,对此发表了他的看法。
罗翔解释,别人之所以给你钱,是因为你有权办事,只要办得了,一律定罪“受贿”。因为,我国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以下情况属于为他人牟取利益:第二款,明知道他人有具体请托事项。
“但是,你办不了,骗别人你能办成,这就定义为‘诈骗’。”罗翔还提醒大家,“只要别人找你帮忙,你没有拒绝,这就叫许诺。他给你钱你没有拒绝,就让对方以为职务行为是可以收买的。”
所以,公职人员“收受贿赂不办事”,还像上述孙检察官所说的那样,“保证了道德底线”吗?
*来源:深蓝财经综合自中国庭审公开网、澎湃新闻、罗翔说刑法、网友评论、东方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