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考生活中的法律问题,常常让我们觉得十分烧脑,一起案件可能推导出相互矛盾的立场,而且这两个立场居然还都非常合理?
法律中充满着悖论,有些是真悖论,有些是假悖论。观点清奇的罗翔,究竟是怎样思考法律、思考这个世界的?他到底有怎样的思维方式?
罗翔从法律出发,到最后却不止于普法。恰如他一再强调的那样,“法律是对人性的最低限制”,而在此之外,我们还需要随时警惕内心的幽暗,接受道德的约束。
所有的悖论都提醒我们:人类是有限的,理性是有瑕疵的。不要陷入理性的自负,更不要用“最好”去拒绝“较好”;能够避免最坏,可能就是一种更好的选择。探讨和思考法律中的悖论,能够锻炼我们的思维,走出偏见与独断,接受多元与包容。
罗翔说,法治从不幻想在现世建立黄金世界,它只是为了避免出现最坏的结果。他相信,在有限生活的“洞穴”之外,一定存在聚集着真善美的“理想国”。通过分析法律中14类经典的对向案件,罗翔巧妙地辨析了法律中的盲区,揭示了法治的核心。
谈及引爆全网舆论的“丰县生育八孩女子”事件时,他坦言现行刑法“实有调整之必要”。
现行刑法对人的保护力度还不如物。如果不是偷孩子去卖,而是自己收养或者送人,只能构成拐骗儿童罪,最高刑就是五年有期徒刑。但如果偷只50万的狗去养,这却构成盗窃数额特别巨大,要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人性的幽暗体现在,我们喜欢通过指责他人的错误来获得一种道德平衡,甚至这种指责只是为了掩盖自己有过同样的错误。
书中,围绕某个悖论以具体的案件进行阐述分析,发散多元视角,引导读者以开放的眼光,批判性的思维去探索与思考。
更难得的是,身为法学人,罗老师并不规避法律中所存在的盲区,相反还循循善诱地帮助大家认识到法律的不足。归根结底,他希望每一个人都能“学会接受对立观点的相对合理性。”同时,也要警惕单一的价值观及唯一论,“当每一个问题只有一个答案,答案的正确性总是可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