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咨询热线:

400-123-4567

成功案例
联系我们

电话:400-123-4567

邮箱:yunyingmm.com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88号

塑造良好商业伦理才是最好公关
发布时间:2024-09-16 08:40:12 浏览:[ ]次

  睡前聊一会儿,梦中有世界。大家好,我是党报评论君。近日,“头疼大战”进一步升级,从互撕、互怼的口水战,演变为各自向公安机关报案。一时间,两大互联网巨头双双起诉、互相指责的态势,让不少吃瓜群众大跌眼镜。

  腾讯和今日头条,一路走来都是经风历雨,恩恩怨怨、孰是孰非一言难尽,恐怕也难以厘清。但演化到这一步,却也让市场竞争中的“公关模式”,进入了更多人视野。

  其实近年来,从乳制品企业之间的“公关大战”,到在线学习辅导市场开启“互黑模式”,再到阿里京东深陷“黑稿罗生门”……类似案例,屡见不鲜,尤其在互联网行业中更为常见。这让人思考,在充分竞争的市场中,在快速成长的行业里,要如何塑造更好的“商业文明”。

  从丛林社会的野蛮竞争,到法治轨道上的良性发展,现代商业文明建立的一个重要前提是,尊重竞争对手、坚守法律底线。

  从竞争的角度看,追赶者的脚步声,其实是推动自身更好成长的鞭子声。就像费德勒和纳达尔,就像林丹和李宗伟,相互竞争的结果应该是相互促进,开拓更广的领域、打造更好的产品,也走向更高的境界。这样的良性竞争,有利于参与者,更能让公共利益最大化,也才是真正对用户负责。

  相反,如果互相使绊子,你一拳我一脚,竞争也就变成了“商场甄嬛传”。更重要的是,这样的野蛮竞争,还难免会让市场失衡失序、商业行为失范,不仅会影响网络空间的清朗,还会绑架用户的利益,搅得天翻地覆、最终一地鸡毛。靠抹黑对手来取胜,即便获得了想要的流量、用户、利益,终究无法成长为令人尊敬的企业,锻造出一流的产品。长远看,也难免被市场所抛弃。

  而从法治的角度看,竞争再激烈,在这个市场立足的前提,也应该是合法合规,合乎公序良俗、社会道德。回到“黑公关”,反不正当竞争法中有规定,经营者不得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刑法中也有规定,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严重者将获刑两年。换句话说,“黑公关”的存在,无疑是典型的违法行为。为了竞争而不惜以身试法,实在是得不偿失。

  有人说,互联网时代,产生了新的商业文明。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科技创新,带来了新的一轮生产力迭代与生产关系重构,让人们生产与生活的效率大大提升。互联网成为基础设施,“互联网+”改造了更多行业,这种商业文明也必然伴随着商业伦理的重塑。可以说,这是互联网企业的挑战,更是巨大的机遇。

  方此之时,大型互联网企业,理应成为市场的领导者,不能囿于短期利益而放弃了自己的价值取向,将社会责任、商业伦理抛到身后。纵容不合理也不合法的行为,实际上是一种缺少战略眼光的发展思维。更何况,遵循竞争规则、塑造商业文明,对于企业而言,是社会责任的一部分。

  中国的市场足够大,中国的互联网拥有足够的空间,一定容得下竞争者,但一定容不下不法者。唯有以优质的产品得到用户青睐,以高品质的服务收获良好口碑,方是企业经营的守正之道。也只有尊重市场和用户,承担社会责任、严守商业伦理,才能与成长中的中国一起不断前行。

网站地图
扫码关注我们

服务热线

400-123-4567

邮箱:yunyingmm.com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