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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头条”诉“今日油条”?广州发布十大典型案例(上)
发布时间:2024-09-05 14:34:36 浏览:[ ]次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审理的北京抖某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通过对驰名商标跨类保护范围的影响因素、商标淡化构成的认定标准等问题进行了深入审理,明确指出对于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应当基于利益平衡原则合理划定保护界限,既要防止对自由表达、适度模仿的过度限制,更要避免对市场自由和公平竞争空间的随意挤压。

  北京抖某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主张其持有的、等注册商标在“计算机软件”等商品服务上构成驰名商标,起诉河南某某油条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等在售卖油条等食品中使用、 标识侵害其商标权及构成不正当竞争,请求判令被告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200万元。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一审认定各被告不构成商标侵权,亦不构成不正当竞争,判决驳回北京抖某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北京抖某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后又主动撤回上诉,一审判决生效。

  本案裁判结果准确把握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与防止权利滥用限制竞争之间的利益平衡,对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产生了积极影响,对于如何理解商标侵权与自由竞争的法律界限、明确了合理借鉴与市场混淆的区别、鼓励商业创新和保障竞争秩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司法确认的侵犯“阿强”注册商标专用权案,体现了“行政处罚+行政调解+司法确认”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有效破解知识产权维权“举证难、周期长、成本高”等难题。通过司法确认赋予协议强制执行力,有效减少诉累和节约司法资源,实现知识产权纠纷快速解决。

  广州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至2022年2月期间,在其经营的餐饮店铺招牌上突出使用“阿强酸菜鱼”文字标识,在该餐饮店的菜品宣传板、菜单上使用“阿强酸菜鱼”的文字标识,并对外提供餐饮服务,侵犯了“阿强”注册商标专用权。

  2022年12月9日,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并就侵权赔偿数额进行行政调解,经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并签署《行政调解协议书》,协议书约定侵权人向权利人赔偿20万元。2023年1月6日,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对《行政调解协议书》予以司法确认。

  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管局首创将行政处罚的“刚性”、行政调解的“柔性”和司法确认“强执性”相结合,以案建制。本案是全国首宗通过“行政处罚+行政调解+司法确认”办理的商标侵权案件,其经验做法在2023年5月入选广东知识产权基层改革创新举措,向全省推广。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侵犯“益禾堂”注册商标标识案既涉及知识产权保护和食品安全,又涉及民营企业生存发展,在办理过程中综合考量,进行全链条打击,确保既能实现对商标所有人及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同时根据案情对案件适用企业合规制度,防止因办案导致民营企业生产经营风险,引发新的社会矛盾。

  侵犯“益禾堂”注册商标标识案是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检察院近年办理的较大规模的涉驰名商标知识产权类刑事案件,11名被告人实施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假冒“益禾堂”商标标识的塑杯、吸管、封口膜等商品的行为,缴获货物高达200万余件。2022年至2023年期间,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检察院以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先后对10余名被告人提起公诉,均已获有罪判决,其中2家涉案公司适用企业合规制度已整改完毕。

  涉及食品行业知识产权案件,不仅侵害商标所有人的权益,也危及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该专案的办理,通过打击假冒注册商标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食品安全,同时也从保护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角度出发,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帮助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实现长效合规经营,促进市场良性发展。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检察院发挥检察公益诉讼协同治理作用,促进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形成保护合力,针对生产企业和销售商户违规或错误使用地理标志“增城荔枝”“增城挂绿”的行为进行治理。

  2023年5月,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多家网络销售商户存在违规使用“增城荔枝”“增城挂绿”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等情况。

  案件办理中,检察机关前往农产品批发市场、水果连锁店、大型商超等地开展问卷调查,了解辖区群众地理标志保护认识情况;同时就案件召开公开听证会,听证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向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书,加强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保护。听证会后,检察机关当场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书。

  收到检察建议书后,职能部门立即对涉案商家进行检查,促使一批违规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商家落实整改。同时开展“清源”地理标志保护专项行动,合力整治规范辖区地理标志市场,合计出动检查人员242人次,摸排各类线个。

  地理标志属于知识产权保护内容,检察机关积极履行公益诉讼职能,在维护知识产权权利人和不特定消费者合法利益的同时,为提升区域品牌公信力,促进区域经济有序发展提供了助力。该案的办理也为检察机关开展知识产权综合履职保护提供了有益的司法实践。

  本案是广州市公安机关、版权管理部门、文广旅版权执法部门共同参与查处的新型侵犯著作权典型案例。该案传销式侵权形式新颖,组织分工严密,涉案侵权作品数量巨大,嫌疑人反侦查意识强手段多,侦查打击难度高。该案的成功查办有力震慑了教育培训领域侵权盗版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了维护出版物管理秩序和互联网经济秩序。

  广州某公司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他人作品,侵犯北京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口述作品930部、中国A出版社出版文字作品123部、中国B出版社出版文字作品412部。该行为涉嫌犯罪,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依法将该案件移交广州市公安局刑事立案查处。经全力协作,该案成功告破,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刑事拘留3人,缴获教辅类、法律类、金融类、医学类、财务类等侵权电子图书、视频作品超过100万部,累计涉案金额超过500万,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上千万。

  网络著作权侵权案件的证据多为电子数据证据,具有高科技性、易改变性特点,是“行刑衔接”证据转化的难题所在。在本案的办理过程中,执法人员坚持以证据为核心,在案件定性、证据收集、法律适用等方面从严把握,积极开展了大量的调查取证工作,获取了大量扎实的证据。案件移交广州市公安局后,经办人员继续积极在电子数据取证、数据分析等专业技术方面提供协助,为案件的侦破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和广州市公安局相互协同配合确保了实现证据转化的有序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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